在印尼终止雇佣关系的法律条件-概述
在印尼,终止雇佣或裁员是受到 印尼劳动法令. 的约束,还受2004年第2号法律即关于解决劳资关系纠纷的规定约束。
通常雇主必须在合同终止前30天通知员工。如果解雇员工,雇主需要参考印尼 2003 年第13号法律 ,即关于劳工雇佣的规定。终止雇佣程序必须根据劳动法令和2004年第2号法律有关劳资关系争端解决的规定执行。
终止雇佣的种类
在印尼有两种类型的终止雇佣或裁员:
- 无故终止
- 因故终止
无故解雇或无故终止,是指员工因与他们无关的原因而被解雇,也许是公司破产、合并或其他影响公司的外部因素。如果员工因其工作行为而被解雇时,就是属于有原因的终止雇佣或因故终止,这意味着他们可能违反合同或犯有严重的不当行为。
如果员工因法律诉讼不能工作超过六个月,他们也可以被解雇。如果员工连续缺勤超过五个工作日而没有通知雇主或出示证据证明缺勤原因,也可以被解雇。
遣散费
在印尼的终止雇佣或裁员流程里,遣散费是基于两个因素:
- 有期雇员
- 长期雇员
如果该雇员是有期雇员或非长期员工,则没有资格获得遣散费。雇主有义务在雇佣协议期结束前支付工资。
如果雇员是长期雇员,遣散费则包括:
- 长期服务金
- 权益补偿
- 遣散费
权益补偿
员工有权获得以下补偿:
- 差旅费
- 未使用年假
- 医疗和住屋费用(总遣散费的15%)